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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青年宫“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系列活动之“百年风华正青春” 云展演活动策划制作及展播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日期:2021/06/18 15:48:17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青年文化宫(采购人)对“2021年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系列活动之‘百年风华正青春’云展演活动策划制作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系列活动之“百年风华正青春”云展演活动策划制作及展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30日

地点:在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等地进行录制;在主流媒体直播平台进行展播。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9.8万元(¥98000)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活动结合市青年宫广州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阵地的场景展示,组织各界青年采用线上直播的方式,通过歌曲、朗诵、演奏等节目展演,讲述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引导广大青年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争做坚定理想信念、矢志奋斗拼搏的新时代青年。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活动整体策划及运营。配备展演活动执行编导团队,按照主办方的活动思路对四场展演进行整体策划。所策划节目及活动内容需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符合公序良俗,不得穿插或植入任何商业宣传。

2.节目制作。配备不少于1名 导演、4名摄像、1名摄像助理、1名场记的拍摄团队。按照节目制作要求,配备虚拟切换录制系统、导摄系统及虚拟场景,对节目进行虚拟制作与后期视频合成;按照节目制作要求,配备4K以上高清摄像器材、拍摄轨道、脚架拍摄辅助器材等器材,到指定地点进行实地拍摄。

3.云展演整体制作合成。按照活动要求,在6月26日前完成四场云展演整体合成制作,要求合成视频包括活动主标版、篇章视频、主持人串词视频、整体节目合成视频等。

4.直播推流。要求依托省级或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对活动视频进行四场展播。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报价人具备大型晚会活动、影视制作的经验,并能提供相关案例。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9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青宫大楼501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1年6月23日10时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507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501室

联系人:金小姐

电 话:83182955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青年文化宫所有。


附件:参选文件格式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