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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青年文化宫“花城有爱 同心筑梦”活动策划及视频拍摄物料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日期:2022/01/24 08:36:19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青年文化宫(采购人)对广州市青年文化宫花城有爱 同心筑梦活动策划、视频拍摄及物料设计制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花城有爱 同心筑梦活动策划、视频拍摄及物料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本项目验收之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55,430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广州市青年文化宫花城有爱 同心筑梦活动策划、视频拍摄及物料设计制作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概况如下:

花城有爱 同心筑梦穗港澳青年文化交流主题活动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家园)打造的品牌项目,项目面向穗港澳青年群体开展文化交流主题活动,以湾区人文助推湾区发展,为湾区学子搭建文化交流平台,更好融入湾区生活,促进穗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国情的认知及国家自豪感、民族自信心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

服务项目是对花城有爱 同心筑梦穗港澳青年文化交流四期主题活动进行活动策划(每期两天)、安排专业人员全程参与活动进行视频拍摄制作及摄影、四期活动物料设计制作。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负责策划花城有爱 同心筑梦穗港澳青年文化交流四期主题活动(每期两天);

2.安排专业人员全程参与活动进行视频拍摄制作及摄影;

3.四期活动物料设计制作(详见附件1)。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活动策划、视频拍摄制作及物料设计制作服务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本年度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3.报价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一年内被相关行政单位处罚或列为不良行为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127930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且在密封骑缝处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号青宫大楼501(收件人:金小姐;电话:020-83182955,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2127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507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12

联系人:邓小姐

话:020-83303005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青年文化宫所有。


附:1.采购需求清单

    2.参选文件格式

3.评分表(服务类)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

20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