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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广青婚介所

来源:文:冯均松 日期:2009/12/28 16:20:44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全国出现了知青返城的高潮。在农村插队的知青回到城里时已成了“大龄青年”,他们当中的大部分在农村插队时无法解决婚姻问题,回城后,年过30的他们就更难找对象了。解决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成了当时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的热点问题。
    那时我是广州市青年文化宫主任。青宫是广州青年的文化艺术活动阵地,经常联合十大工业局团委、十大直属厂团委组织青年联欢活动。为培养基层的文化艺术活动骨干,青宫常常组织集体舞、交谊舞培训班,让活动骨干回到基层后再推广。这种活动形式虽然能为未婚青年提供交友的机会,但远远满足不了为数不少的大龄青年的迫切要求,为此十分需要一个专业的婚介机构为他们提供一个更专门的交友平台。我们创办婚介所的设想由此而生,并很快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团市委的重视和支持。
    1982年11月,经市委批准,由团市委领导、青宫具体管理的广州市青年婚姻介绍所成立了。当时婚介所有六个人员编制及每年五万元的办公费用,首任所长由青宫主任兼任,另从基层团委抽调五个干部来担任工作人员。婚介所首个办公地点在青宫电影场南侧走廊的加建夹层里,四个房间合计不足一百平方米。婚介所是非盈利单位,只收取基本的手续费(登记费为2元)和活动成本费。
    婚介所草创之时电脑还没兴起,我们的工作方式是让报名的男女青年分别填表登记(附上相片),主要是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对象的条件,然后发给查阅卡。会员之后可以凭卡查阅经工作人员整理、分类过的查阅卡(删去地址、电话等),认为合适可由工作人员通知约见。约见后把意见反馈给婚介所工作人员,合意的可通过工作人员促成;如不合,则可凭卡再查阅其他会员的资料。我们的工作原则,一是保密原始登记材料,供查阅的材料按年龄段分别装订成册;二是坚持双方自愿的原则。
    我们提供给会员的服务,除查卡约见外,还不定期组织“花好月圆”联欢晚会、近郊一日游等活动,为男女未婚青年提供更多形式的接触、了解机会。
    婚介所从成立至1983年底止,前来登记的适龄未婚青年达8151人(其中男4807人,女3344人),第一年初步介绍成功的有548对,成功率为13.4%。以后几年,成功率逐渐下降至8%。
    婚介所除了关心青年婚恋问题,还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由团市委主办,青宫和婚介所承办的广州青年集体婚礼在1984年开始举办。1984年的首届集体婚礼会场设在青宫电影场,舞台两侧是“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的对联,舞台天幕悬挂大大的红“喜”字,门口彩旗飞扬,气氛相当热烈。当年有30多对新人参加集体婚礼,由团市委书记主婚,新人的亲友免费进场。1985年的第二届广州青年集体婚礼规模最大,在东方宾馆翠园宫举行,有99对新人参加,由时任广州市市长叶选平主婚,时任团市委书记廖志刚、副书记红志军、朱小丹等出席了婚礼。
    婚介所和集体婚礼在当时是新鲜事物,很受青年欢迎,也受到市民的称赞,认为青宫、婚介所为青年办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本文作者系原广州市青年文化宫主任(1976.2——1987.8)及广州青年婚姻介绍所所长(1982.11——1987.8)。